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3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再另行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电话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岗位空缺人数按规定进行递补。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第一轮递补时间为2016年8月5日至8月6日,递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6年8月5日;第二轮递补时间为8月7日至8月8日,递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8月7日。递补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