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就业通知书。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综合类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教育类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