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各学段学生生源迅速增长,学校扩容增班,导致教职工缺编。为缓解教职工缺编现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按照《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荔党办发[2013]20号)文件要求,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遴选33名教师到荔波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工作。现将遴选简章予以公布。
一、遴选补员情况
(一)荔波高级中学
遴选人数:3名
学科:英语、信息技术、数学各1名。
(二)荔波县第二中学
遴选人数:6名
学科:语文2名,数学、物理、美术、英语各1名。
(三)荔波一小
遴选人数:8名
学科:语文、数学各3名,体育、音乐各1名。
(四)荔波二小
遴选人数:9名
学科:语文、数学各3名,音乐、体育、美术各1名。
(五)荔波县第三中学
遴选人数:7名
学科:数学6名、生物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县城四所学校(高级中学、二中、一小、二小)条件
1.报考对象:荔波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师德要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记录。
3.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基层工作经历要求: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
6.教师资格证要求: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7.学段要求: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职位的,不受学段限制;小学教师可报考所有遴选职位;中学教师可报考普通高中、初级中学遴选职位。
二)报考第三中学条件
1.报考对象:撤并时瑶山民族中学、朝阳中学在编在岗在第一次第三中学遴选中未入选人员及现交流在第三中学的人员。
2.师德要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3.学历要求: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要求: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或技能测试)设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即不再进入考核加分环节)。笔试总分为150分,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80分。
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须形成差额方能开考。
1.笔试职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教师职位。
2.技能测试职位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
3.笔试(或技能测试)内容:
①报考普通高中职位的考高中相应学科内容。
②报考初级中学职位的考初中和部分高中相应学科内容。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小学和部分初中相应学科内容。
四、考核加分
所有职位的考核加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由遴选工作小组对参考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按类别加分,每类加分条件取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中最好成绩之一计分:
1.学校量化考核综合排名(最高25分):以2015年本人在本校教职工绩效综合量化考核结果排名所在位次(由参考教师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原始考核材料原件确认)计算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所得加分=0.25÷(本人绩效综合量化考核结果排名在本校位次数÷本校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
2.评优评先(15分):省部级15分,地厅级13分,县处级11分,科局级6分,年度考核优秀4分。
3.优质课竞赛获奖(12分):省部级一等奖12分;省部级二等奖、地厅级一等奖10分;省部级三等奖、地厅级二等奖、县处级一等奖9分;地厅级三等奖、县处级二等奖、科局级一等奖8分;县处级三等奖、科局级二等奖7分;科局级三等奖5分。
4.指导学生竞赛获奖(10分):竞赛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或推荐。省部级一等奖10分;省部级二等奖、地厅级一等奖9分;省部级三等奖、地厅级二等奖、县处级一等奖7分;地厅级三等奖、县处级二等奖、科局级一等奖6分;县处级三等奖、科局级二等奖4分;科局级三等奖2分。
5.学校班子成员(10分):校(园)长10分,副校(园)长8分,中层干部6分,工会主席、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等4分。
6.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6分):省部级6分,地厅级5分,县处级4分,科局级3分。
7.在村级学校工作(6分):每满一年加0.3分,最高限6分。
8.教龄(6分):每年教龄加0.3分,最高限6分。
9.跟班、交流学习人员(4分):各校根据荔教政发[2012]69号《荔波县教育系统支教交流跟班学习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考核,考核结果优秀4分,良好2分。
10.论文获奖(2分):参赛活动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或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评选的。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分,省级三等奖、州级一等奖1.5分,州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1分。
11.论文发表(2分):省级及以上[须为国家正式刊物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认可的刊物]2分;州级1.5分,县级1分。
同一篇文章只能在“论文获奖”或“论文发表”取其中之一项计分。
12.普通话等级(2分):测试成绩达到应试职位对普通话等级要求的加2分。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报名费
一)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0日
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
报名费:100元/人。用于本次考务工作费用列支。
二)笔试(或技能测试)
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
语文学科:14:30-17:00
其它学科:14:30-16:30
地点: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
六、制卷、评卷原则及纪律要求
1.采取公开考试,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卷、评卷等相关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并在高度保密的前提下进行。
2.制卷、评卷人员在执行此项工作期间,实行隔离工作制,至公布考生成绩之时止。
3.制卷人员及评分人员临时确定、临时集中。制卷人员既制卷又评卷。
七、职位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聘任
1.遴选职位的聘用:按笔试(或技能测试)百分制成绩的70%与考核分的30%之和从高到低进行聘用。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聘用,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考核加分中“学校量化考核综合排名”量化得分高者优选聘用,“学校量化考核综合排名”量化得分仍相同的,以教龄加分高者优选聘用。
聘用后随即办理人事转移手续,并按“遴选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聘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聘任手续。
2.遴选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聘任
遴选职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岗实际确定职务聘任,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
①遴选学校已核准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的,入选者只能聘任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岗后按学校竞聘方案竞聘上岗。
②遴选学校已核准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但不足以完全聘用遴选人员的,按遴选人员的遴选综合成绩从高分聘起,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聘任,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考核加分中“学校量化考核综合排名”量化得分高者优选聘任,“学校量化考核综合排名”量化得分仍相同的,以教龄加分高者优选聘任,未被聘任的,待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岗后按学校竞聘方案竞聘上岗。
荔波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