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资格复审人员761人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贵阳市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清镇市)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简章》中:“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和“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3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再另行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电话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岗位空缺人数按规定进行递补。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第一轮递补时间为2016年8月5日至8月6日,递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6年8月5日;第二轮递补时间为8月7日至8月8日,递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8月7日。递补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路147号,旅游学校旁)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报名信息表》清镇市教育局已统一打印,考生不用自行准备,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带准考证、毕业证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结束,将在清镇育网(http://www.qzjyw.gov.cn)、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进入试教考生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有关事宜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教育网( http://www.qzjyw.gov.cn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电话:0851-82586031(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七)监督电话: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贵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清镇市)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