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应有作用,加强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管理,适时调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试、考核内容
岗前培训的考试、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考试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即:“两学”)。
2、考查科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3、平时成绩:课堂作业
三、考试、考核形式
1、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即“两学”)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笔试形式。
2、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与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开卷考试,采用撰写论文形式。
3、平时成绩:采用课堂提交作业形式。
四、岗前培训评价标准
1、岗前培训合格评价标准,包含“考试总成绩”和“考查成绩”两项内容。
2、“考试总成绩”包含“‘两学’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
“平时成绩”共计30分(教育学15分、心理学15分)。采用课堂提交作业形式同步进行。在“两学”培训期间,每天进行一次,共6次(其中教育学3次、心理学3次),每次5分。
每次的考核成绩于次日上午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3、“考试总成绩”和“考查成绩”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都达到合格标准,即认定为岗前培训合格。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成绩,从2016年开始,只在当年有效。
五、考试、考核要求
各教学点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考试工作,严把考试、考核关,以达到“以考促学”的培训目的。
六、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