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帮助解决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顺利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家庭负担,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15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15〕25号)精神,结合我县人才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的总任务和目标要求,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大力扶持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子女到全国各高校深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二)基本目的
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助解决当年考取全国高校计划内招收的二本以上院校,并进入2016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农户子女顺利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民生工程,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开发。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为主体,提高他们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有效转变。
2、整合资源,创新扶贫机制。以现有扶贫部门为主渠道,发挥多种社会帮扶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利用各种资源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迅速摆脱贫困。
3、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引导和组织包括民营经济、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在内的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圆梦行动”的实施。
(四)基本目标
围绕“资助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实施 “圆梦行动”工程,按照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自我学习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备力量的要求,通过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帮助全县农村贫困人群增强社会竞争力,带动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致富。
二、项目实施规模、部门、资助标准及实施步骤
(一)项目实施规模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该项目将对全县2016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考取二本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进行全覆盖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资金来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扶贫办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收集学生相关信息,经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据实发放资助。
(二)项目实施部门
威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资助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016年考入计划内二本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免费师范生、免费定向生和军、警院校等享受国家免费政策以及享受“泛海助学行动” 的学生不再享受“圆梦行动”资助)。
(四)资助标准
每人可享受一次性资助4000元,主要用于学杂费、生活费等。
(五)实施步骤
1、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据实填报《2016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受资助对象凭录取通知书及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县扶贫办进行申请,县扶贫办以2016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系统为依据,签署是否属贫困子女意见后汇总。
3、县扶贫办会同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确定受资助对象,经上级扶贫部门审核后,报省扶贫办备案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县扶贫办依据受资助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给予资助。县扶贫办凭“雨露计划”实施方案、申请人录取通知书、资助卡等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帐。
(六)受助对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2016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受资助对象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交原件审核)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原件审核)
5、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原件审核)
6、受资助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建行卡账号复印件
三、项目资金来源
2016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根据申请人数据实报销。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限
2016年8月—10月
(二)实施进度
1、筹备阶段:2016年7月,由县扶贫办与县教育局进行对接、协调相关工作及情况,决定方案的具体实施。
2、实施阶段:2016年8月—10月,根据全县高考录取情况,筛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按户籍所在地分解到各乡镇核实受助对象的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按相关程序报送相关材料到县扶贫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资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一是要把“圆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强化资助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全县范围内精准扶贫对象的摸底排查工作,为助学工作的开展准备好条件。
(二)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和学生充分了解党的各项扶贫政策,让社会更广泛的认识到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助学项目对农村贫困群众的重要意义,从而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努力改善贫困农户子女的学习环境和现实状况。
(三)创新形式,提高资助效果。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都来关心贫困农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增强社会责任感,解决好贫困户子女有地方学、学得起的问题。
(四)强化监管,提高资助质量。一是要坚持资助对象的资格审查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二是要重点监督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三是要重点监督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实行曝光和通报,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确保资助任务圆满完成。雨露计划“圆梦行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职责尤为重要。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品学兼优的贫困户子女资助的工作,加强领导,把“圆梦行动”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加强领导;二是要制订强有力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抓实干,抓出成效,确保全年资助任务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搞好2016年“圆梦行动”资助工作。
六、资金管理
(一)扶贫项目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要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财农〔200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03号)、《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农〔2005〕280号)的规定。
(二)要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帐制管理,切实加强助学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项目实施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完善保存,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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