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到县城内缺编学校任教,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任务
本次遴选共168名,分别是:县一中68名,县二中30名,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3名,县实验学校初中部19名,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14名,县实验学校小学部14名,城关镇四小10名。具体岗位见《普定县2016年县城内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
我县在职在编教师(含2016年8月即将接转到地方的特岗教师),年龄不限。
四、报考条件
高中学段:本科及以上,高中教师资格证。
初中学段:大专及以上,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学段:大专及以上,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以上各学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近三年(2015、2014、201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不得报名;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教师不能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 -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851-38221075
报名上交资料:《普定县2016年县城内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一旦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8月14日下午14:00—18:00点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遴选教师考试采用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参考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2016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普定县第二中学。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录取
录取分高中、初中、小学学段进行,原则按照填报学段、学科志愿,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即选择学校)录取。
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达到1:2比例的岗位,按填报学段、学科,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以1:1的比例录取。
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岗位的考生,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填报学段、学科,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以1:1的比例录取。
如遇同一学科岗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录取到同一岗位。
选岗录取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开始至选岗结束。
选岗录取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公示等环节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科局行文聘用,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办理编制更改、工资审批等手续。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普定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十、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851-3822107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1622
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今后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报考。
十一、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遴选人员密切注意。对发生因参加遴选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