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2017年高考考生必须参加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其中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考试使用分值为30分的试卷,并将按考生实得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总分。
一、报名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3.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借读且要返回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我省户籍在省内但未在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应届在校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4.须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区县报考,两次考试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5.听障考生申请免试或携带助听辅听设备参加考试的,按照《贵州省听障考生参加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管理规定(暂行)》处理。
二、报名时间
8月15日—19日。
三、考试时间
2016年9月10日9:00—9:30
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