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工作方案》,为充实县城几所小学的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结合各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望谟县县城五所小学(县实验小学、王母街道民族小学、王母街道第二、四、五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领导小组在各学校下设办公室,由各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学校遴选工作的日常事务。整个遴选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选调,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计划遴选职数:41名。
(二)遴选职位
各学校遴选职位详见附件1《2016年望谟县县城各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的学校或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遴选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各类遴选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前(未接转的特岗教师除外)满两年及以上的望谟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不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政府的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体罚学生行为。
4、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学科岗位专业应与《毕业证》所学专业一致,属“双科”生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未接转特岗教师;
2、“十二五”期间,无故不参加国培、省培、州培、县培和网络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的,或参加以上培训不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处分未解除的;
5、因违反社会治安曾被司法部门拘留或处罚的;
6、违反校规校纪等曾被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7、有过严重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8、事业招考新录(聘)用未满两年的;
9、身体状况不符合考聘学科岗位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A、报考望谟县实验小学的,在望谟县实验小学办公室;
B、报考王母街道民族小学的,在王母街道民族小学办公室;
C、报考王母街道第二小学的,在王母街道第二小学办公室;
D、报考王母街道第四小学的:在王母街道第四小学办公室;
E、报考王母街道第五小学的:在王母街道第五小学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参加工作文件等相关材料; 1寸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2、须有与遴选职位计划一览表“其他报考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遴选人员按照《遴选公告》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遴选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遴选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由于考遴选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自负。
(三)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18:00前到到各招考学校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六、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时间:2016年8月18日。
(三)考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成绩划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遴选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某一职位报考人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少于遴选计划数或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则对该职位数进行核减或取消。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查考试成绩、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请遴选人员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wm.gov.cn/)和望谟县教育局教育系统QQ群进行公布。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遴选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遴选人员自负。
七、其他
(一)经考试成绩上线的确定为拟调人员,统一报县教育局后公示。
(二)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而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则在新单位重新竞聘。
(三)拟调的所有教师考察期为一年,如达不到拟调入学校要求的,则退回原学校任教。
(四)教师遴选后结束后,拟调入人员必须与考进学校签订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面试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整个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本方案只适用于2016年望谟县县城小学学公开遴选的工作,最终解释权在“2016年望谟县县城小学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招考学校”,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各学校咨询电话:
望谟县实验小学:0859—4612436(学校办公室)
13708593100(骆老师)13885983331(杨老师)
王母街道民族小学:0859—4610251(学校办公室)
13785399511(曹老师)18208638917(谢老师)
王母街道第二小学:0859—4613867(学校办公室)
18785901766(刘老师)13648590136(王老师)
王母街道第四小学:0859—4616204(学校办公室)
18748865131(杜老师)15885494799(韦老师)
王母街道第五小学:15086578198(胡老师)18208624987(黄老师)
监督电话:
0859—4616906(县人社局纪检室)
0859—4617539(县教育局纪检室)
附件:
望谟县实验小学 王母街道民族小学 王母街道第二小学
王母街道第四小学 王母街道第五小学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