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为县卫生局所属基层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名额
为基层卫生院和县级医院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20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和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4、魏县籍应、往届毕业生(或配偶是魏县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县卫生系统正式在职人员。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聘用。详情到报名处查看实施方案。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 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房间。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完成审核后不予修改;《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可在魏县人社局网站(http://hbwxrsj.gov.cn/)自行下载,按照填表规范,提前打印一式两份,并贴小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4、报名时需提交并打印好的《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并在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已经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5、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7、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每人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咨询电话 0310-3530046 0310-3521931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