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1)由县遴选办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照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参加遴选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报名考试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