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高新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③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