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2016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考核和资格复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和资格复查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考核和资格复查地点:偃师市教育局(兴隆街39号)一楼档案室。
三、考核和资格复查提交材料:
1.偃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6.个人人事档案。
四、按照《2016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未按规定参加考核和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调档函的,速到偃师市教育局档案室(一楼)开具。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