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进行笔试。如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公安分局组织。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如进行笔试,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