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6年汕头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招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关于2016年度汕头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312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现将2016年度汕头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招聘总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拟选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
体检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汕头市中山路60号柏宝大厦3楼,具体在中山路与汕樟路交界处,见地图)。
三、体检报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大一寸照片(一张)到汕头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3楼集中。到达集中地点后,请考生务必保持安静,认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
四、体检结果。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
五、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六、集中地点不提供停车,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七、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日应尽可能吃清淡食物,晚上十点以后请勿进食;体检当日早晨应空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