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市残联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替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