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释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和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业务要点
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取得、归还等情况,应设蹬“长期借款”科目。本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主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该科目可以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属于筹建期问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人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人在建工程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在计提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归还长期借款
企业在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对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用实务
【例】某企业建造一幢厂房,2010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两年的长期专门借款1000 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借款利率按市场利率确定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1 1年年初又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400 000元 该厂房于2011年8月底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根据上述业务进行有关财务处理。
(1) 2010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l 000 000
贷:长期借款 l 000 000
(2) 2010年年初,支付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3) 2010年12月3 1日,计算2010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利息=1 000 000 ×9% =9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90 000
贷:应付利息 90 000
(4) 2010年12月支付借款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90 000
贷:银行存款 90 000
(5) 2011年年初支付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 000
(6) 2011年8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该期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1 000 000×9%÷12) ×8=60 000(元)
借:在建工程60 000
贷:应付利息 60 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l 150 000
贷:在建工程 l 150 000
(7) 2011年12月3 1日,计算201 1年9-12月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9-1 2月应计财务费用利息=(1 000 000 ×9%÷12)×3=30 000(元)
借:财务费用 30 000
贷:应付利息 30 000
(8) 2011年12月3 1日支付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90 000
贷:银行存款90 000
(9) 2012年1月1日到期还本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