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