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市内乡镇(不含三办一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不含省招新机制教师)。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为丰富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满5年及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体、音、美、计算机、书法等教师可适当放宽,但所报岗位学科应与近三年连续任教的学科一致);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身体标准要求。
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不受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