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件、《正定县2016年度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