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中心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考紧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4名。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户口所在地山东省境内户口(不含本县卫生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30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考专业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内科 | 4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外科 | 3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儿科 | 2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妇产科 | 1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急诊科 | 2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麻醉科 | 1 | 30周岁以下 | 专科 | 麻醉或临床医学专业 |
放射科 | 1 | 30周岁以下 | 专科 | 放射或临床医学专业 |
合计 | 14 |
三、考试范围、内容及加分项:
1、笔试(占总分60%):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医学知识(基础知识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考试范围不超出现有本科教材。
2、面试(占总分40%):考试内容为操作技能,考试范围不超出三基操作。
3、已取得执业医师任职资格者加15分,记入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至3月7日。
2、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利津县宾馆对面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二楼)。
3、报名要求:须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相片2张等有关资料,考生需按所从事临床专业对口报名。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3月7日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8日上午8:30至10:30
3、笔试地点:利津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操作技能)
按招考职位数1:2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已通过考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和查阅考生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不于录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后,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限定专业者按专业分配到相应科室试用工作,对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医院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科室试用工作,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执行本县高校毕业生事业编招录工资标准,交纳医疗、养老、工伤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