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计生服务水平,充实加强计生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计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4人,女性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计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在计生办长期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临床专业。
4、具有两年以上计划生育或临床工作经验(2010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18日
2、报名地点:稻庄镇计生办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联系人:王主任
咨询电话:6491016 13789835977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均委托相关机构代理,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纪委委员全程监督。
2、笔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按录取职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录取职位1:1比例进入考察、体检。
五、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人员提供相应的政审材料。镇党委、政府根据需要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负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录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1560元/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合格人员,签订正式用工协议,按镇政府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享受非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稻庄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