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广东局组织人员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社会在职的报考者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广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告。面试由广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成绩,B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