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改善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望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56名(第一批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区内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第一批次)职位计划表》。
四、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7:0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月3日17:30;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1.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35×45mm,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于报名系统内下载照片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2.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缴费后,可凭《低保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本次笔试准考证,至望城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为9月2日9:00-17:00。
3.本次考试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职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6.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不再接受改报职位,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内容与时间
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时量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9月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七天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望城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无竞争性职位,如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该考室面试平均分,视同于未通过面试,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由用人单位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望城区人社局负责实施。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将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报区机构编制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
五、人员管理
1.聘用的初级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
2.首次雇用的初级政府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3.初级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比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4.对符合《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望发〔2011〕61号)文件精神的各类人才可享受区内购房政策补助、安家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工作由望城区人社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16年招聘初级政府雇员(第一批次)职位计划表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