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录取人员与沙河市才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6年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市场为其管理人事档案。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意见,随时退回沙河市才鑫劳务派遣公司,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4、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90元。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同条件教师工资标准,按企业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