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已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并经院党组研究同意,拟招聘黄思洁等13名同志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黄思洁,徐虹,张顺典,黄明玉,谢佩闲,李少娜,郭媛媛,陈斯桐,蒋咏仪,陈桦,张嘉芸,林羚,陈捷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1日
受理部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54-88887373
通讯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
邮政编码:515041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