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属于高栏港经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主要负责投资项目的引进、接洽、协调等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形象、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策划和组织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负责为投资项目的落户、建设、运营、增资等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承担客商名录、招商项目、招商资源等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和更新等工作。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属于高栏港经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助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负责预防和制止各类危及仓储区安全生产的行为,配合执法机关维护库区的生产安全秩序,宣讲安全管理规定及常识。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属于高栏港经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监测并提供相关数据,调查区内环境污染事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监测;负责监督性监测、竣工验收监测;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网及自动监测站点的运行进行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6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8月19日(9:00-12:00,14:30-17:00),邮递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报名地址如下:
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11室,咨询电话:0756-7268648,联系人:王先生。
邮寄材料报名: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11室,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6-7268648,邮政编码:51905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④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注意事项:
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取各岗位第一名为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第一名。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未按要求报到者;
2.弄虚作假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的。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