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公路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公路局所属事业单位:珠海市香洲公路养护管理与应急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2号)、珠海市地方公路养护管理与应急中心(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5号),公益一类。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公路局网站(www.zhgl.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公路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考生可自由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6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珠海市香洲柠溪路2号珠海市公路局405、406室。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5:3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lgkzp@126.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2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另一张备用);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④计划生育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⑥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的,于2016年9月1日(8:30-17:30)-9月2日(8:30-12:0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柠溪路2号珠海市公路局405、406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联系人:邓武军、阮月梅;联系电话:0756-2285809、2623822。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6年9月2日17:30时前,在市公路局网站公布。
5.其他事项: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测试考生的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公路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公路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于市交公路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85809、2623822;监督投诉电话:2287638。
珠海市公路局
2016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