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考核;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需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一门;应聘学生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而定。
(4)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9月3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生请于2016年9月2日下午3:00-5:30,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到长沙学院第一办公楼40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的合成:应聘学生管理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为2016年9月8日,考生可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6年9月9日(8:30—12:00,14:30—17:00)向长沙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确认查分结果。
(8)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