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中心业余体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简介
市中心业余体校创办于1976年,是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为省和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承担韶关市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的体育特色学校。学校为国家队、省体工队、部分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市中心业余体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至公告之日。
(8)“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8月19日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7日;
3.报名地点:韶关市体育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体育大厦7楼人事科);
4.报名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及电子版(张贴在报名表,相片电子版请用姓名+报考单位作为文件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考试开考前3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市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体育局或其他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教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下,由市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统一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体育局人事科(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885853。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本公告由韶关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885853
韶关市体育局
2016年8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