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数额
共招用150名教师,其中农村初中教师30名、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农村幼儿园教师20名。
二、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具有迁安市户籍或生源地为迁安(户籍以2016年8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2016年师范类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放宽至全日制普通类专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8月18日至1981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毕业后受违法违纪处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