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核算
1.中小学教师成绩=笔试成绩+音体美特长技能测试成绩╳10%+加分项得分
2.幼儿园保育员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得分
3.中小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加分项得分
加分项条件如下:
1.区级骨干教师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加1.5分,省级骨干教师加2分。不同级别的骨干教师重复时只选最高项加分,不累积加分。
2.近三年(2013—2015年)以来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或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区级加0.5分、市级加0.8分、省级加1分。以上荣誉称号只选最高项加分,不累积加分。
3.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一次优秀加0.5分,可累计加分。
4.近三年德能测评获得一次优秀加0.2分,可累计加分。
5.农村工作连续教龄在5年以上者,每多一年加0.2分。
6.赴甘南州支教期满一年且经受援县区考核合格的农村教师加8分,赴甘南州支教经历5年内有效,只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