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科带头人 数量不限。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2)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为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外本专业权威杂志上发表过论文。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能够带领科室人员完成以医教研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口腔科医生数量不限。要求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高级职称,能够胜任口腔临床工作。外语及计算机能力优秀者优先录用。
3、 2012年毕业研究生。要求口腔临床相关专业,通过英语6级考试,研究生学历,“211”院校毕业、精通韩语者优先。
4、口腔科护士 要求30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善于沟通。具有口腔科护理工作经验、外语及计算机能力优秀者优先录用。
5、会计人员 要求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内、“211”院校毕业、有财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工资待遇 按国家劳资政策发放工资、交纳五金。学科带头人工资面议。
有意向者可采取直接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资料提交烟台市口腔医院政工科。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142号 烟台市口腔医院政工科
邮政编码:264008
联系人:杨云东
联系电话:0535-6234101 13468458256
E-mail: ytkq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