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事招〔2016〕3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常州市人社局同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应届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2日);
(四)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持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常州市金坛区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8月31日9:00—9月2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16年9月12日8:30-11:30;14:00-16: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东门大街67号)。
3.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资格审核合格,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1. 面试内容:
与应聘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面试成绩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900792,68900789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