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以报名时间计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以报名时间计算)。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张家口市(含县、区)户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户口为张家口籍的外地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