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和规定
1、新生必须在9月1日报到前缴纳第一年度学杂费,以后各年度学杂费缴纳时间为:每年8月20日—8月31日。
2、请到当地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缴纳学费、住宿费。学生来校前应尽量在当地银行先缴费,以免来校时在南宁的银行缴费出现人多排长队情况,耽误报到时间,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教材费在来校报到时直接支付给书商。
二、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医学(非订单定向生)7500元/人/年;口腔医学技术专业7000元/人/年;食品营养与检测、药物生产技术、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6500元/人/年;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人/年;临床医学(订单定向,提前批录取)为广西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专业,该专业学生免缴学费和住宿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预交800元(按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结算,多还少补)。
三、广西区内学生缴费方法:
1、可到建设银行网点领取一张“代交费凭证”,在该凭证上写明“交费项目”(区卫职院学杂费7066)、“客户代码”(本人考生号,以“16”开头的14位数,录取通知书上印有)、“姓名”、“金额”以及缴费当天的日期,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即可通过收费系统进行缴费。
2、可到邮政储蓄银行向柜台工作人员报上学院收费系统代码(450000840163)、本人考生号(以“16”开头的14位数,录取通知书上印有)、姓名、缴费金额即可进行缴存(不用填写单据)。
3、可到农业银行向柜台工作人员报上学院收费系统代码(019543)、本人考生号(以“16”开头的14位数,录取通知书上印有)、姓名、缴费金额即可进行缴存(不用填写单据)。
有以上三家银行卡的学生可通过设在农行、邮储、建行内的自助终端机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将贷款金额从应交学费标准中扣除后,到各指定银行缴纳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四、外省学生缴费方法:
来校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财务处业务大厅刷卡(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缴费。
【缴费咨询电话:0771-5610733,5618025。】
【温馨提示:学生缴费后要向银行索取或打印“缴费收据”,作为缴费凭证和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之用。】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