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
招聘紧缺人才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6年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澜沧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序号 | 准考证号 |
1 | 20160001 | 9 | 20160009 |
2 | 20160002 | 10 | 20160010 |
3 | 20160003 | 11 | 20160011 |
4 | 20160004 | 12 | 20160012 |
5 | 20160005 | 13 | 20160013 |
6 | 20160006 | ||
7 | 20160007 | ||
8 | 20160008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会议室。
三、面试组织
(一)面试试题。面试试题由考生当天抽取。
(二)面试评委。由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业务能力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时评委应佩戴面试评委证;面试考场设面试评委7名(主评委1名,评委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主评委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
(三)监督人员。面试过程中邀请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人大、政协各1名)
(四)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包括评委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考场计分、考场核分、引导员等相关人员。
(五)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六)面试场所设置。
1.面试考点设立考点办、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置主评委席、评委席、计核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
3.面试考场人员安排为面试评委7人(主评委1人,评委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评委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引导员1人,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在8月30日上午8:20分前持身份证到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股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8:30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后,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填写《面试考场、序号登记表》,面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由监督员送考点办。
8月30日上午8:30未进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二)上午8:50分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面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上午9:00分面试正式开始。
主评委询问考生:面试评委、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人大监督人员,由人大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调整需要回避的人员。
主评委还须询问:在座的评委、监督人员、计分人员是否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需要回避的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也可提出回避请求。
(三)如无需回避,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面试室。整个面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称呼、引导、提问、记录。面试中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离开面试考场,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
(四)上述程序结束后,结构化面试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主评委安排核分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
第二步:主评委宣读指导语,指导语宣读完毕后(指导语以试卷袋里面的为准),主评委开始念题,每题念2遍,语速适中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题目念完后,主评委宣布:“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每道题考生有5分钟回答时间,回答时间到,主评委终止考生发言,如考生提前回答完毕,主评委开始念第二题题目,并依次进行。
第三步:回答完毕如果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评委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将试题、草稿纸和笔放在座位上后离场,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引导员要组织好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听取公布的分数。
(五)计分核分。当天上午或下午每个考生的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回评委打分的《结构化面试打分表》录入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报告单》、《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告单》中,主评委、计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五、成绩计算
(一)评分采取百分制。
(二)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得分
面试得分=最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分数合计/最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项数合计×权重/10
上述成绩中,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并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七、工作纪律
(一)面试考生参与资格审核但未参加面试的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考点办,不得带进考场。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七十条所列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四)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考场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五)考生在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询问面试内容,不得随意走动,爱护公物。
(六)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面试等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惠群
联系电话: 0879-8242502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