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9:00~16:00,地点为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402教室)。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提供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工作时间从毕业后时间算起);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无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