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差差旅费和职工探亲路费报销以外的各种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核,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填制发票的日期是否正确,是否有未填或错填日期的情况。
(2)购买单位名称填写是否正确,有否未填或错填名称,或者有否将外单位的发票误到本单位报销的情况。
(3)填写的商品名称、规格、牌号、型号与实际验收物品名称,规格、牌号、型号是否相符。
(4)商品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正确,计算金额是否正确,有否写错、误记的情况。
(5)发票金额的大写和小写是否正确,有否大、小写金额不符的情况。
(6)填制发票的制表人或经手人是否签字或盖有名章,有否空着未填的情况。
(7)售货单位是否盖有财务专用章或财务结算专用章,有否漏盖或错盖公章的情况。
(8)发票是否盖有售货单位所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发票监制章,有否漏盖或错盖的情况。
(9)发票是否一式数联复写填制,有否不是用复写填制或由购买人个人私自单面填写的情况,发现私自单面填写的发票应拒绝受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
(10)检查物品入库单或验收单上是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章,有否漏签、误签或错签的情况。
(11)检查发票是否已经有经办单位或物品主管部门领导签章批准,有否漏签,误签或错签的情况。
(12)不许用白条或不符规定手续的无效发票报销,发现白条或无效发票应拒绝受理,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
(13)检查报销人所购物品是否与原借款单位规定的内容相符,应坚持专款专用原则,若发现报销内容不符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财务部门领导处理。
(14)审查所购商品是否属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控商品;属于专控商品范围的,必须经由企业当地财政部门批准开具的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控商品购买证明书方可购买,报销时应附上有关批准的专控商品购买的书面证明,方可给予办理报销;未经事前批准的专控商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并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领导处理;对事后补办控购商品购买证明手续的,只有在取得补办证明后,会计人员方可办理所购专控商品的报销。
(15)对发生没有实物形态的零星费用性的货币开支项目的报销,应在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费用收款收据以后,审查有否经单位领导人或主管业务负责人同意批准签字,并列明费用开支项目内容和有关经办入签字,方可办理。
(16)对审查出的报销原始凭证遇有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应由报销人退回原经办单位进行补填或更正后,方可办理报销。
(17)对审查出的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受理,并注意扣留其报销单据,及时逐级报告财务部门领导处理。
(18)对审查出的有关违纪行为的报销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并扣留其报销单据,及时逐级报告财务部门领导处理。
(19)对超过制度规定标准范围的开支时,应及时向报销人提出询问,查明原因,对合理不合法的部分,可以由报销人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厂长申明原因和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报销;未经批准的只允许报销其合理又合法的部分;部分批准的,可按批准数报销。
(20)审查报销原始凭证是否与原借款申请用途、任务相符,凡不符合原规定用途、任务的报销单据,应予剔除,或作废,或撕毁,不予报销。
(21)对不论是否注明不许报销字样的各种罚款,应不准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