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方案
一、人员岗位及工作范围:
合同制消防员,需24小时驻守消防部队,适时安排轮休,根据全州工作需要进行调动,主要驻为西双版纳州、各县市(区)消防站。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能力,热爱消防工作;
(3)外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
(4)无涉嫌政治、经济、刑事等问题;
(5)符合本条件的退役战士优先录用;
(6)具有园艺、修车、水电专业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600.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00.00元/月
(3)、班长津贴:200.00元/月(经考核,任命为班长、副班长的享受此津贴)
(4)、绩效奖励费:500.00元/月
(5)、住房公积金为:224.00元/人(需建立个人公积金的可由单位代缴)
(6)扣除五险后(495.55元/个人),班长、副班长每月实发工资为:2128.45元/月,其余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1928.45元/月,以上均包吃、住。
(7)两年发放一次被装、服装,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从订立合同满一年的第二年起,每年享受一次探亲或休假,假期15天,报销路费。
四、录入程序:
(1)报名:由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凭等证书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阮女士,联系电话:13578140538,0691-2557957;
(2)政治审核;
(3)组织体检;
(3)试用期间:试用期定为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280.00元/月,包吃、住;
(4)其它事宜,本招聘真实有效,劳动合同书由西双版纳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
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