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长沙市粮食局2016年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所需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