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花岗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亟需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一批在职在编优秀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教师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遴选。
二、遴选教师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男42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且近3年在中小学本专业任教(报考小学的在小学任教;报考初中的在初中任教;报考高中的在高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务及以上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遴选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突出;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业绩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1)获县(区)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2)获县(区)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3)获县(区)级教学名师及其以上;
(4)获县(区)级骨干教师且同时获县(区)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两次以上;
(5)获市级骨干教师及其以上;
(6)获市级优秀班主任及其以上。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业绩与所任教学科一致),年龄可放宽到男45周岁,女45周岁:
(1)获市级教学名师及其以上;
(2)获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3)获市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4)获市级高考教育教学质量奖。
8.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9.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10.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区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2.近3年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相关报名材料及档案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遴选对象及条件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遴选教师岗位(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 8 月26 日 (星期五)9:00——16:00
2.报名地点:到各遴选学校报名(如报考十二中,就到十二中报名;如报考朝阳小学,就到朝阳小学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相关业绩材料原件级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五、面试:
1.面试程序:组织5人评委,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面试。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7:00——17:00
3.面试地点:遵义市老城小学
4.面试方式:
(1)主要以说课形式进行,总分按100分(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总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2)若某学科符合遴选报名资格人数较多,则采取现场抽签分组面试说课。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对面试合格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遴选,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1.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在面试合格者中递补。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遴选人员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遴选人员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遴选人员自理)。
八、考核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与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考察对象。
2.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原始档案信息。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核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在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遴选人员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按国家相应政策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本《简章》由红花岗区红花岗区区属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