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到5:1的比例就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未达到5:1的比例就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察部门、人社局、选调单位共同组织进行。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各选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