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以面试分数优先;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导致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