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如何考试及体检?
答:1.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如何参加考试或体检。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3.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公布。
4.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应提供哪些材料。面试前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生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其他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5.体检如何组织。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复检有关问题。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20-83137862、83137825、83133926、835496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