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经市教育局人事科批准,现将2016年东营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计划内临时用工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幼儿教师:全日制学前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保健医: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具有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及有儿童保健和营养经验者优先。
(四)财务: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资格证;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计算机: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优先。
二、招聘专业
1.幼儿教师
2.保健医
3.财务
4.计算机
(各岗位招聘人数以市编办批复文件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0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及资料
1.报名地点:东营市实验幼儿园办公室。
2.报名资料:《2016年东营市实验幼儿园中国足彩网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相应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东营市实验幼儿园中国足彩网报名登记表》,请报考人员携带登记表及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员电话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幼儿教师
面试由教师答辩、试讲、基本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照20%、30%、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答辩(2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提问1个问题,现场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2.试讲(30分):从幼儿园规定的活动中抽签确定试讲内容,进行模拟讲课。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评价标准:
①教学目标(4分)。注重幼儿情感、态度的养成;目标具体、明确,有层次性、可操作性和挑战性,符合幼儿发展水平和教育规律。
②教学内容(10分)。熟练驾驭教材、灵活处理教材,重点突出,难易得当。
③教学过程(8分)。教学环节流畅,层层递进;引导语具有开放性、启发性;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得当。
④教师素质(8分)。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肢体语言恰当,教态亲切、自然。
3.专业技能测试(50分)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讲故事、钢琴弹奏、舞蹈、声乐、美术等内容,要求如下:
①讲故事(10分):自备故事现场讲述,时间限定在2分钟之内。
②钢琴弹奏(10分):提供自备曲目,现场弹奏,时间限定在3分钟之内;
③舞蹈(10分):自备作品、伴奏及服装等,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④声乐(10分):现场清唱,自备歌曲,时间限制在2分钟之内;
⑤美术(10分):现场统一备纸及彩笔,其他项目完成后统一组织,限定时间在8分钟内完成一幅规定主题的绘画作品。
(二)保健医
面试由答辩、案例分析两部分组成,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答辩(5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提问1个问题,现场回答,时间控制3分钟之内。
2.案例分析(50分):案例提供幼儿身体发育指标、膳食营养等数据、表格,请根据专业理论进行科学分析。
(三)财务
面试由答辩、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答辩(5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提问1个问题,现场回答,时间控制3分钟之内。
2.实践操作(50分):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能熟练使用财务系统及财务软件等。
(四)计算机
面试由答辩、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答辩(5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提问1个问题,现场回答,时间控制3分钟之内。
2.实践操作(50分):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管理,能熟练使用软件制作PPT等;
五、考试时间及其它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顺序: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上午7:30准时到实验幼儿园办公室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考试地点:东营市实验幼儿园游艺室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招考结束后向参加考试人员公布测试成绩。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市妇幼保健医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确定为幼儿园临时用工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幼儿园计划内临时用工手续。
计划内临时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2520元,缴纳五险。
本通知由东营市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19129
东营市实验幼儿园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