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县文化馆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短缺问题,促进全县文化事业更好地发展,决定公开招聘12名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一)音乐岗位4名,舞蹈岗位4名。
专业: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舞蹈、键盘学。
(二)美术岗位2名。
专业:美术学、绘画(中国画)。
(三)编剧岗位2名。
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编导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群众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二)音乐、美术、舞蹈岗位要求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编剧岗位户籍不限,年龄不限。
(三)报考音乐、美术岗位应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舞蹈、编剧岗位应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示、体检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www.sxsm.gov.cn)、陕西神木人力资源网(http://ylsm.ylr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神木县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A4纸打印),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
2、报名地点:神木县文化广电大楼3楼文化馆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提交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咨询电话:0912-8332554
4、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学历、户籍、档案等填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1.5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进行核减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笔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考核:通过现场测评对应聘者在所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2、笔试:根据专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岗位应备基本知识。
3、成绩合成。专业技能考核、笔试结束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全部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神木人力资源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
从高分到底分,根据岗位要求1:1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凡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或经政审、资格复审,发现有犯罪前科、弄虚作假、虚报信息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合格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
四、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属于临时用工。
(二)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包括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届满,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内考核情况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工资25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聘用人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神木县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