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由其他考试总成绩合格者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招聘机关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