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在东营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