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经研究并报政府同意,决定在编制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永定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龚朝明同志任组长,赵云、龚伯勇、周友发、全卫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区人社局,赵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卫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
该次选调职位为2名区社保局懂财务工作人员。
四、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面向全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研究与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
(一)发布公告
在永定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8月30 日— 2016年 9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 9月6日—9月10日。
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永定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到区社保局机关事业股1217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联系人:黄堂众,电话:13574484239 0744-8596268(办)。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报考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理论、财务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拟定于2016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心理素质与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在永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
考察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组织实施。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在考察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但只能替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拟选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永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的过程中选调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得改变)。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